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清理低效单位结算账户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 为进一步提高我行账户管理效能,提供更好的服务,我行将于2022年9月开始对低效单位结算账户进行清理。为更好地开展清理工作,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 一、清理范围 本公告所称的低效单位结算账户,是指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,未主动发起任何收付业务且未结欠我行各项债务的单位结算账户。 二、清理条件 (一)一年未主动发起任何账务类交易; (二)财政及预算单位性质、有关联未结清贷款、被司法冻结、股金结算、保证金等类型的账户不纳入清理范围。 三、公告期限 本次清理低效单位结算账户条款,实行1个月的公告期(2022年8月8日-2022年9月8日)。 注意事项:我行已逐户发出销户通知(挂号信或EMS),若您需要继续使用您的单位结算账户,请携带单位有效证件原件,法人、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预留印鉴至我行网点进行声明。公告期满后,我行将按规定对低效单位结算账户执行批量销户,届时对您名下未用各种重要空白票据、结算凭证,我行将进行销号处理。 四、清理时间 本次清理低效单位结算账户条款公布后,首次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9日,原则上每年至少执行一次。 对清理低效单位结算账户如有疑问,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96336(省外请拨0591-96336)。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,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、快捷的金融服务。 特此公告。
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|